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评选实行等额推荐;根据省教育厅下拨名额、学校在籍学生数及院系规模分配名额,结果见《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审要求及说明
1.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积极组织学生申请。
2.本次评审工作分为学院初审推荐和学校评审两个层面进行,实行学院、学校两级公示。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参照《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2)和《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时间安排》(附件3)。
各学院初评名单确定后,须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包含周末及节假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在原学院进行评审;学年初复学的学生,不参评国家奖学金。
4.各学院要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所有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电子版与纸质版(3份)。填写内容和形式,请务必遵行《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5)要求。
2.《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附件6)。
(二)报送时间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本人于11月8日14:00-17:00交至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8日17:00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刘鸿儒协同。
五、其他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审核工作若带来国家励志奖学金人员调整,请各学院同步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补充审核,工作时间节点与国家奖学金补充审核同步。
联系人:刘鸿儒,联系电话:022-60435514。
6.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5日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评选实行等额推荐;根据省教育厅下拨名额、学校在籍学生数及院系规模分配名额,结果见《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审要求及说明
1.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积极组织学生申请。
2.本次评审工作分为学院初审推荐和学校评审两个层面进行,实行学院、学校两级公示。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参照《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2)和《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时间安排》(附件3)。
各学院初评名单确定后,须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包含周末及节假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在原学院进行评审;学年初复学的学生,不参评国家奖学金。
4.各学院要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所有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电子版与纸质版(3份)。填写内容和形式,请务必遵行《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5)要求。
2.《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附件6)。
(二)报送时间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本人于11月8日14:00-17:00交至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8日17:00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刘鸿儒协同。
五、其他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审核工作若带来国家励志奖学金人员调整,请各学院同步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补充审核,工作时间节点与国家奖学金补充审核同步。
联系人:刘鸿儒,联系电话:022-60435514。
6.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