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依据《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冀教财〔2017〕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研究生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为河北工业大学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研究生,且属于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二)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二、资助内容

在河北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审核用,复印件学校留存,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审核用,复印件学校留存)。

四、材料提交

本学期初,2023-2024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本学期内其他申请时间,根据河北省要求另行通知)

1.截至时间:2023年9月25

2.电子版(发送至贾超协同办公网):

《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表》(附件2)

3.纸质版: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

(2)《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表》(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

(4)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复印件。

4.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北辰校区行政楼B216,进行资格审核。

5.联系人:贾超,022-60438280

附件: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

2.《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表》

3.《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冀教财〔2017〕2号)

学生工作处

2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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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冀教财〔2017〕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研究生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为河北工业大学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研究生,且属于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二)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二、资助内容

在河北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审核用,复印件学校留存,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审核用,复印件学校留存)。

四、材料提交

本学期初,2023-2024学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本学期内其他申请时间,根据河北省要求另行通知)

1.截至时间:2023年9月25

2.电子版(发送至贾超协同办公网):

《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表》(附件2)

3.纸质版: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

(2)《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表》(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

(4)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复印件。

4.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北辰校区行政楼B216,进行资格审核。

5.联系人:贾超,022-60438280

附件: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

2.《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表》

3.《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冀教财〔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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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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