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省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依托河北省海外同胞慈善基金会,在13所省属骨干本科院校开展“冀海之光”奖学活动。根据《河北省政协“冀海之光”奖学活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冀海之光”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大二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河北省海外同胞慈善基金会资助名额、各学院规模分配名额,结果见《2024-2025学年“冀海之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评选实行等额推荐。
三、奖励标准
每名学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元
四、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且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五、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冀海之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申请。
(二)学院推荐。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初步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三)资格审查。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退回学院在名额内等额重新推荐。
(四)校内公示。学校根据学院推荐结果,提出拟奖励学生人选名单,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正。
(五)学校审定。学生工作处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呈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其他要求
(一)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进行评审。
(二)请各学院12月19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个人申请表纸质版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获奖学生名单(附件3)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9日17:00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宗爽协同。
联系人:宗爽,联系电话:022-60435514。
附件:1.2024-2025学年“冀海之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冀海之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冀海之光”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16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省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依托河北省海外同胞慈善基金会,在13所省属骨干本科院校开展“冀海之光”奖学活动。根据《河北省政协“冀海之光”奖学活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冀海之光”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大二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河北省海外同胞慈善基金会资助名额、各学院规模分配名额,结果见《2024-2025学年“冀海之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评选实行等额推荐。
三、奖励标准
每名学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元
四、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且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2024-2025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五、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冀海之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申请。
(二)学院推荐。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初步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三)资格审查。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退回学院在名额内等额重新推荐。
(四)校内公示。学校根据学院推荐结果,提出拟奖励学生人选名单,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正。
(五)学校审定。学生工作处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呈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其他要求
(一)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进行评审。
(二)请各学院12月19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个人申请表纸质版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获奖学生名单(附件3)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9日17:00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宗爽协同。
联系人:宗爽,联系电话:022-60435514。
附件:1.2024-2025学年“冀海之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冀海之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冀海之光”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16日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opyRight 河北工业大学 |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05003053号-1 津教备0020号 |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