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下拨名额、学校在籍学生数及院系规模分配名额,结果见《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评选实行等额推荐。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评审要求及说明
(一)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积极组织学生申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以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基础。
(三)本次评审工作分为学院初审推荐和学校评审两个层面进行,实行学院、学校两级公示。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参照《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附件3)、《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附件7)和《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附件2)。
各学院初评名单确定后,须在学院内公示(公示起始日至结束日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起始日当天,不包含周末及节假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都在原学院进行评审;学年初复学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助学金,不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在校大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参评国家助学金。
(五)各学院要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过程所有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纸质版三份与电子版。请务必按照《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4)填写,填写形式和内容务必符合要求。
2.《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附件6)。
3.《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纸质版一份。
(二)报送时间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本人于9月28日14:00-17:00交至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8日17:00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宗爽协同;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纸质版,于9月28日17:00前交到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4日前交至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联系人:宗爽,联系电话:022-60435514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3.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
4.《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5.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7.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
8.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9.学生申请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操作指南
10.教师审核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7日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下拨名额、学校在籍学生数及院系规模分配名额,结果见《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评选实行等额推荐。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评审要求及说明
(一)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积极组织学生申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以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基础。
(三)本次评审工作分为学院初审推荐和学校评审两个层面进行,实行学院、学校两级公示。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参照《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附件3)、《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附件7)和《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附件2)。
各学院初评名单确定后,须在学院内公示(公示起始日至结束日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起始日当天,不包含周末及节假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都在原学院进行评审;学年初复学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助学金,不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在校大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参评国家助学金。
(五)各学院要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过程所有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纸质版三份与电子版。请务必按照《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4)填写,填写形式和内容务必符合要求。
2.《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附件6)。
3.《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纸质版一份。
(二)报送时间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本人于9月28日14:00-17:00交至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8日17:00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宗爽协同;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纸质版,于9月28日17:00前交到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4日前交至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联系人:宗爽,联系电话:022-60435514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3.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
4.《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5.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7.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
8.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9.学生申请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操作指南
10.教师审核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