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精神,从2024年起,增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切实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现将2024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要求
评选范围和基本要求按《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河北工大〔2018〕173号)(附件1)执行。同时规定:如本学院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额少于学校分配名额,则剩余名额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新分配至其他学院。
各学院要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按照2024年2月上报并公布的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工作。
二、名额分配
根据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新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各学院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数所占比例进行名额分配,扣减首次分配名额,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见《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表》(附件2)。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至学校。
三、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一) 即日起,各学院开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
(二)11月15日,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初审获奖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和相关表格(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表格协同发至陈俊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结果相关报送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包括:
1.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机构)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附件3)纸质版;
3.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5)
《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024年国家奖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硕士)》(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获奖研究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一份(模板详见附件10);
4.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5)
《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8)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024年国家奖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博士)》(附件9)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获奖研究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一份(模板详见附件10);
(三)11月22日,学生工作处组织人员审核、汇总学院评审结果,完成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11月25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报河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国家奖学金将发放至学生缴纳学费的农行卡中,请确保学生学号、姓名和卡号正确且一致,以免影响进卡,2024年底前完成奖励发放工作。
(六)各学院要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所有材料的归档工作。
联系人:陈俊宇,电话:022-60435514
地 址:学生工作处(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5)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5日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精神,从2024年起,增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切实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现将2024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要求
评选范围和基本要求按《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河北工大〔2018〕173号)(附件1)执行。同时规定:如本学院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额少于学校分配名额,则剩余名额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新分配至其他学院。
各学院要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按照2024年2月上报并公布的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工作。
二、名额分配
根据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新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各学院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数所占比例进行名额分配,扣减首次分配名额,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见《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表》(附件2)。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至学校。
三、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一) 即日起,各学院开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
(二)11月15日,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初审获奖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和相关表格(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表格协同发至陈俊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结果相关报送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包括:
1.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机构)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附件3)纸质版;
3.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5)
《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024年国家奖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硕士)》(附件7)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获奖研究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一份(模板详见附件10);
4.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5)
《202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8)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024年国家奖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博士)》(附件9)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获奖研究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一份(模板详见附件10);
(三)11月22日,学生工作处组织人员审核、汇总学院评审结果,完成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11月25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报河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国家奖学金将发放至学生缴纳学费的农行卡中,请确保学生学号、姓名和卡号正确且一致,以免影响进卡,2024年底前完成奖励发放工作。
(六)各学院要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所有材料的归档工作。
联系人:陈俊宇,电话:022-60435514
地 址:学生工作处(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5)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