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法律法规、《河北工业大学章程》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学校制定《河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的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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