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关于开展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最美毕业生”暨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发挥榜样师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学函20247号)(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最美毕业生”暨省级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评选推荐范围为河北工业大学2024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依照省厅分配名额,按各学院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分配见附件2“最美毕业生”20名,其中本科生10名、研究生1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

二、评选标准

1.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

4.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综合评价须在班级前30%。如综合评价加权分相同,考虑第一课堂学年内学分绩点排序。

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方有资格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

6.“最美毕业生”参选人需获得河北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即“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

7.积极就业创业;参加国家或河北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获得过表彰奖励。以上情况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推荐。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用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和专家函审相结合的方式,河北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根据名额分配进行推荐;“最美毕业生”通过学院推荐、专家函审确定最终名额。

1.制度保障各学院成立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最美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毕业生辅导员、学生代表等,同时各学院制定评选细则备查。

2.个人申报。毕业生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申报,填写《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另外填写《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参评“最美毕业生”的同学另外填写《河北工业大学2024“最美毕业生”申请表》附件6并提交事迹材料电子版2000字以内

3.学院推荐。各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本学院评选推荐工作,确定并形成《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名单(附件7)、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名单》(附件8)、《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9、《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10和《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最美毕业生”统计表》(附件11)并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官网和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召开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会议,确定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及河北省省级优秀毕业生入选名单;邀请专家评审对“最美毕业生”参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函审,最终评选出“最美毕业生”本科生10名、研究生10名。

5.公示报批。评选结果在学校官网和公示栏公示不少于7天(包含5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生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河北省教育厅审批。

6.宣传展示。为积极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模范引领作用,学校将在河北工业大学学工在线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宣传展示。

推荐参选最美毕业生本科生和研究生需另外提供3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视频(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在校期间学习科研成果及参加社会实践等介绍;视频格式为mp4,文件命名为“学院-姓名”)个人简介word文档,300字左右)。

在评选工作的任何阶段和环节中,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或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学院初评阶段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相关参选人参评资格,且该学院将不得补报在学校评选阶段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相关参选人推荐资格,其推荐资格按照结果排序向后顺延。

四、奖励办法

获评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最美毕业生”称号者,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获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称号者,河北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五、报送要求和注意事项

1.41214:00前,各学院将初评公示结果上报,需提交以下材料:附件4—附件6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附件4—附件11电子版参选省级优秀毕业生自我介绍视频和个人简介

其中,电子版附件4和附件6以学生姓名命名;电子版附件5命名方式为:编号-学生姓名-专业名称编号参看附件12《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编号分配》),专业名称需写全称其他附件命名方式为:附件X-学院。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见附件13)进行填报表格。

材料纸质版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刘策协同

2.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品学兼优毕业生优先就业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3.如有当选优秀毕业生最美毕业生成绩不及格、结业或触犯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未如期毕业,自动取消该学生当年优秀毕业生资格收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审批材料。

联系人:刘策,60438318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3.河北工业大学“最美毕业生”各学院推荐名额      

      4.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5.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最美毕业生”申请表      

      7.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名单      

      8.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名单      

      9.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10.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11.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最美毕业生”统计表

      12.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编号分配

      13.填表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442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
关于开展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最美毕业生”暨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发挥榜样师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模范、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冀教学函20247号)(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最美毕业生”暨省级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评选推荐范围为河北工业大学2024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依照省厅分配名额,按各学院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分配见附件2“最美毕业生”20名,其中本科生10名、研究生1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

二、评选标准

1.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

4.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综合评价须在班级前30%。如综合评价加权分相同,考虑第一课堂学年内学分绩点排序。

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方有资格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

6.“最美毕业生”参选人需获得河北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即“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

7.积极就业创业;参加国家或河北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获得过表彰奖励。以上情况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推荐。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用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和专家函审相结合的方式,河北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根据名额分配进行推荐;“最美毕业生”通过学院推荐、专家函审确定最终名额。

1.制度保障各学院成立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最美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毕业生辅导员、学生代表等,同时各学院制定评选细则备查。

2.个人申报。毕业生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申报,填写《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另外填写《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5参评“最美毕业生”的同学另外填写《河北工业大学2024“最美毕业生”申请表》附件6并提交事迹材料电子版2000字以内

3.学院推荐。各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对申报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本学院评选推荐工作,确定并形成《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名单(附件7)、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名单》(附件8)、《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9、《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10和《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最美毕业生”统计表》(附件11)并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官网和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召开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会议,确定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及河北省省级优秀毕业生入选名单;邀请专家评审对“最美毕业生”参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函审,最终评选出“最美毕业生”本科生10名、研究生10名。

5.公示报批。评选结果在学校官网和公示栏公示不少于7天(包含5个工作日),省级优秀毕业生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河北省教育厅审批。

6.宣传展示。为积极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模范引领作用,学校将在河北工业大学学工在线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宣传展示。

推荐参选最美毕业生本科生和研究生需另外提供3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视频(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在校期间学习科研成果及参加社会实践等介绍;视频格式为mp4,文件命名为“学院-姓名”)个人简介word文档,300字左右)。

在评选工作的任何阶段和环节中,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或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学院初评阶段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相关参选人参评资格,且该学院将不得补报在学校评选阶段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相关参选人推荐资格,其推荐资格按照结果排序向后顺延。

四、奖励办法

获评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最美毕业生”称号者,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获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称号者,河北省教育厅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五、报送要求和注意事项

1.41214:00前,各学院将初评公示结果上报,需提交以下材料:附件4—附件6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附件4—附件11电子版参选省级优秀毕业生自我介绍视频和个人简介

其中,电子版附件4和附件6以学生姓名命名;电子版附件5命名方式为:编号-学生姓名-专业名称编号参看附件12《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编号分配》),专业名称需写全称其他附件命名方式为:附件X-学院。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见附件13)进行填报表格。

材料纸质版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刘策协同

2.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品学兼优毕业生优先就业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做到宁缺毋滥,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3.如有当选优秀毕业生最美毕业生成绩不及格、结业或触犯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未如期毕业,自动取消该学生当年优秀毕业生资格收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审批材料。

联系人:刘策,60438318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3.河北工业大学“最美毕业生”各学院推荐名额      

      4.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5.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最美毕业生”申请表      

      7.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优秀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名单      

      8.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名单      

      9.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10.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11.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最美毕业生”统计表

      12.河北工业大学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编号分配

      13.填表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442


相关附件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opyRight 河北工业大学 |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05003053号-1 津教备0020号 |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