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
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1〕114号)、《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2〕9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2级及以前基本业年限内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详见附件1,2)。

二、奖励标准及要求

1.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未正常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不能参加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3.对基本业年限内中途退学的研究生,自退学学年起不再发放励志奖学金。

4.2023级及以后博士生将不再享受励志奖学金。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学院开始初评工作,初评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2.11月1日前,各学院把初评公示结果上报。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后,在学校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

3.12月30日前,完成奖励发放工作。

四、材料上报

11月1日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获奖名单《2025博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贾超处

联系人:贾超

联系电话:022-60435514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1〕114号

      2.《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2〕95号)

      3.2025博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5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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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1〕114号)、《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2〕9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2级及以前基本业年限内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详见附件1,2)。

二、奖励标准及要求

1.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未正常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不能参加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3.对基本业年限内中途退学的研究生,自退学学年起不再发放励志奖学金。

4.2023级及以后博士生将不再享受励志奖学金。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学院开始初评工作,初评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2.11月1日前,各学院把初评公示结果上报。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后,在学校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

3.12月30日前,完成奖励发放工作。

四、材料上报

11月1日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获奖名单《2025博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贾超处

联系人:贾超

联系电话:022-60435514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1〕114号

      2.《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2〕95号)

      3.2025博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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