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1〕114号)、《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2〕9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2级及以前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详见附件1,2)。
二、奖励标准及要求
1.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未正常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不能参加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3.对基本修业年限内中途退学的研究生,自退学学年起不再发放励志奖学金。
4.2023级及以后博士生将不再享受励志奖学金。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学院开始初评工作,初评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2.11月1日前,各学院把初评公示结果上报。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后,在学校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
3.12月30日前,完成奖励发放工作。
四、材料上报
11月1日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获奖名单《2025年博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贾超处。
联系人:贾超
联系电话:022-60435514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1〕114号)
2.《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2〕95号)
3.2025年博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3日
各学院:
根据《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1〕114号)、《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2〕9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2级及以前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详见附件1,2)。
二、奖励标准及要求
1.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未正常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不能参加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3.对基本修业年限内中途退学的研究生,自退学学年起不再发放励志奖学金。
4.2023级及以后博士生将不再享受励志奖学金。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学院开始初评工作,初评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2.11月1日前,各学院把初评公示结果上报。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后,在学校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
3.12月30日前,完成奖励发放工作。
四、材料上报
11月1日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获奖名单《2025年博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贾超处。
联系人:贾超
联系电话:022-60435514
附件:1.《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1〕114号)
2.《河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北工大〔2022〕95号)
3.2025年博士研究生励志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3日
He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opyRight 河北工业大学 |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05003053号-1 津教备0020号 | 浏览量: